

2025年12月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在发布的新闻稿中宣布,成员国委员会(MSC)已正式同意将正己烷(n-hexane)和4,4'-[2,2,2-三氟-1-(三氟甲基)乙叉]双酚(BPAF)及其盐类认定为高度关注物质(SVHC)。ECHA计划于2026年2月将这两种物质加入高度关注物质候选名单,届时SVHC正式物质清单将更新至253项。精锐检测机构已具备REACH SVHC 253项物质的检测能力,可根据欧盟REACH法规 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检测标准,提供最新REACH 253项SVHC测试服务,帮助企业高效获取测试报告,为全球市场准入提供可靠保障。
根据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(REACH),当物质本身、其混合物或制品被纳入候选清单后,企业需承担法律义务:
1. 若制品中SVHC含量超过0.1%(重量比),供应商需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指南。
2. 消费者有权要求供应商确认所购产品是否含SVHC物质。
3. 制品进口商和生产商须在物质列入清单后6个月内向ECHA完成通报。
4. 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内的SVHC物质供应商(单独或混合形式)必须更新提供给客户的安全数据表。
5. 根据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,若制品中SVHC浓度超过0.1%(重量比),生产企业必须向ECHA通报,相关信息将公开于产品关注物质数据库(SCIP)。
6. 依据《欧盟生态标签法规》,含SVHC的产品无法获得生态标签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