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RoHS强制性执行标准GB 26572-2025

日期:2025-08-05 点击:1360
随着环保法规日益严格,中国RoHS已成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市场的必要门槛。在2025年8月1日,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-2025作为中国RoHS体系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, 将替代旧版推荐性标准,成为覆盖所有电器电子产品的‌强制性国家标准‌。此后,所有在中国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均需符合有害物质限量及标识要求。这一升级标志着我国电子电气产品环保管控进入法制化实施新阶段,通过强制性标准效力推动全产业链绿色转型。

中国RoHS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是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 有害物质使用限制的国家法规,旨在减少产品废弃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。

中国RoHS新标准主要内容更新  

✅标准升级:从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 

•  GB 26572-2025整合了GB/T 26572-2011和SJ/T 11364-2014的核心内容,形成统一的强制性框架。该标准基于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),通过技术融合与完善,形成首个RoHS领域的强制性国标。


✅管控物质扩展:由原来的6项增加至10项,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 

•  物质种类:从原有的6种有害物质(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)扩展至10种,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,与欧盟RoHS 2.0完全一致。

•  限值要求:所有物质的限值统一为0.1%(镉除外为0.01%),且六价铬需通过GB/T 39560.701方法判定为“阴性”。


✅检测方法优化:引用GB/T 39560系列,提高检测精度 

•  检测标准:强制采用GB/T 39560系列方法(基于IEC 62321),确保检测结果与国际接轨。  

•  技术要求:新增对“环保使用期限”(EUTL)的定义,要求产品在正常使用期间不泄漏或突变有害物质。


✅数字化标识:支持二维码展示有害物质信息 

•  数字化标识:引入二维码、网页显示等新型标识方式,替代传统纸质标签,降低合规成本。  

•  信息表优化:有害物质含有信息表从固定表格调整为灵活填写模式,支持备注、补充说明及排版灵活性。


管控范围与适用主体

✅适用范围: 

1. 在中国境内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及其组件、零部件、材料均需符合该标准。   

2. 维修、退换货用备件也纳入管理范围(标识要求有所放宽)。 

✅豁免条款:   

1. 部分材料可豁免(如合金钢中铅含量≤0.35%),需参考标准附录A。   

2. 军用设备、出口专用产品等特殊场景可能不适用(需结合具体豁免条款判断)。

识要求

✅绿色标识(e标志):产品不含受控有害物质,需标明环保使用期限。    

✅橙色标识:产品含有有害物质,需在说明书或包装中标明有害物质名称、含量及环保使用期限。   

✅标识位置:产品本体或说明书(如因体积限制无法标注,可通过说明书或包装说明)。
  

中国RoHS和欧盟RoHS管控范围差异

✅中国RoHS和欧盟RoHS都旨在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,但两者在法律性质、执行方式、管控对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。以下是根据最新标准(包括中国GB26572-2025)总结的详细对比: 

中国RoHS‌:采用“列举法”,仅覆盖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》中明确的12类产品(如电冰箱、洗衣机、打印机、手机等)。这意味着只有列入目录的产品才受强制性约束,标识强制力‌:中国RoHS要求产品明确标注环保使用期限(绿标表示无有害物质,橙标表示含有限量有害物质) 

欧盟RoHS‌:覆盖所有交流电1000V或直流电1500V以下的电子电气设备(包含10大类产品),采用“全覆盖原则”(豁免产品除外),范围更广泛,欧盟RoHS无强制标识要求,仅依赖CE认证标记。

✅特别提示:虽然两者在管控物质上已趋同,但企业在出口欧盟或在中国销售时,仍需根据不同法规要求调整产品合规策略。


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,合规不只是责任,更是战略选择,中国RoHS法规的实施,标志着我国在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方面迈入了体系化、标准化的新阶段。通过对限值、标识、检测方法的持续优化,企业不仅能满足合规要求,更可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,树立绿色制造标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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